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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04-03

  愛遊戲平台愛遊戲ayx愛遊戲ayx官方網站愛遊戲(ayx)有機蔬菜預制菜愛遊戲公平交易!新中國建立後,曾經在50年代初和60年代初,兩次起草民法典,均因政治運動而中斷。現在看來,主要是不具備制定民法典的經濟基礎。在計劃經濟體制之下,整個社會經濟生活的運作依靠行政手段和指令性計劃,沒有民法存在和發揮作用的條件。70年代末,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決定改革開放愛遊戲app官網、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當時叫社會主義商品經濟)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民法的地位和作用開始受到重視。1979年11月,在法制委員會之下成立民法起草小組,至1982年5月共起草了民法典草案四稿。此後,考慮到經濟體制改革剛剛開始,社會生活處在變動之中,一時難以制定一部完善的法典,立法機關決定改採先分別制定民事單行法,待條件具備再制定民法典的立法方針。迄今已經形成一個以民法通則為民事基本法,由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公司法、票據法、證券法、保險法、海商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民事(民商)單行法構成的民事(民商)立法體系。這一民事立法體系,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為建立民事生活的法律秩序,保障公民和企業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促進民主法治,發揮了重大的作用。實踐證明,當時採取先分別制定民事單行法的立法方針,是正確的,也是成功的。我們現在面臨的任務是,怎麼樣在民法通則和各民事單行法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我國民事法律制度,以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和建設法治國家的要求。

  要說明什麼是民法,須從對社會生活的劃分說起。從法學角度看,整個社會生活可以劃分為兩個領域:民事生活領域和政治生活領域。民事生活領域涵蓋了全部經濟生活和家庭生活,在馬克思著作中稱為市民社會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政治生活領域包括國家的組織、國家的活動即立法、司法、行政以及公民政治權利的行使等,在馬克思著作中稱為政治國家。民事生活領域和政治生活領域所應遵循的法律規則是不同的,民法就是民事生活領域的法律規則。政治生活領域的法律規則,包括憲法、刑法、訴訟法、行政法、經濟法等,屬于公法。因此,民法是調整民事生活包括經濟生活和家庭生活的法律。

  法律規則有行為規則與裁判規則之分。行為規則,指公民和企業活動所應遵循的規則;裁判規則,指法院裁判案件所應遵循的規則。例如刑法、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屬于裁判規則。如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條規定,犯故意殺人罪處死刑、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不是行為規則,而是裁判規則。民法是為一切民事主體規定的行為規則,無論經濟活動如訂立和履行合同,或家庭生活如結婚、離婚,均應遵循。如不遵守此行為規則,發生民事糾紛,訴請法院裁判時,法院應以民法作為裁判基準。因此,民法兼有行為規則和裁判規則的雙重屬性。

  法律分為實體法與程序法。規定公民和企業的權利義務或具體事項的法律是實體法,規定實體法如何運用和如何施行的程序手續的法律是程序法。民法規定民事主體相互間的權利義務的實體內容,而這些權利義務的實現受到障礙時,當事人應依民事訴訟法等所規定的程序、手續請求國家機關救濟。因此,民法屬于實體法,而民事訴訟法則屬于程序法。須注意的是,民法雖為實體法,其中也包含少量程序性的規定。

  在理論上,實體法常與程序法相對稱,但在實務上則程序法先于實體法而適用。如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案件,法院首先須依民事訴訟法審查在程序上應否受理,如屬于不應受理者,法院應以裁定駁回起訴,並無適用實體法民法之餘地。若經審查認為符合民事訴訟法關于案件受理的規定,則應予受理,然後再依民法的規定從實體上裁判其有無理由,作出判決。

  民法是調整民事生活的法律,公法是調整政治生活的法律,它們所遵循的基本原理也不相同。公法所遵循的基本原理叫國家意志決定。民法所遵循的基本原理叫意思自治。所謂意思自治,指經濟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一切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設立、變更和消滅,均取決于當事人自己的意思,原則上國家不作幹預。只在當事人之間發生糾紛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國家才以仲裁者的身份出面予以裁決。意思自治的實質,就是由平等的當事人通過協商決定人相互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意思自治這一基本原理,體現在民法的各個部分,例如在物權法上叫所有權自由,指所有權人在法律許可範圍內可以自由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其所有物;在繼承法上叫遺囑自由,指個人在生前可以訂立遺囑,決定其身後遺產的處分;在合同法上叫合同自由,指當事人自己決定是否訂立合同,與誰訂立合同,以什麼形式訂立合同及決定合同內容。須說明的是,意思自治並非不受限制,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國家出于對市場宏觀調控和保護消費者、勞動者利益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一些特別法規對意思自治予以適度限制。

  民法為現代化市場提供一般規則及市場活動的行為規則。使市場參加者可以遵循這些規則從事活動,進行預測、計劃和冒險,並建立和維護正常的市場秩序。例如合同法,規定市場交易的基本規則。一些特殊的市場,如證券市場、期貨市場的特殊交易規則,由作為民事特別法的證券法、期貨法規定。因此,民法的任務之一,是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

  所謂人權,指作為一個人應有的權利。其中首先是人身權、人格權和財產權。它們是民法上最重要的民事權利,並首先由民法予以規定和保護。尤其人格權,是享有其他民事權利和政治權利的基礎。民法通則規定公民享有生命權、身體權、健康權、姓名權、肖像權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名譽權等人格權,被稱為中國的權利宣言。因此,保障人權是民法的基本任務。

  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民法擔負著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重要作用,發揮著協調各種利益衝突的調節器的功能。所謂公平正義,指不同的人群、階層愛遊戲app官網、行業以及生產者、經營者、消費者和勞動者愛遊戲app官網,在利害關系上大體平衡,不致過分懸殊。民法保護一切企業和個人在不損害他人和社會利益的前提下謀求自己的利益,不允許靠損害社會和他人利益而發財致富,妥善協調各種利益衝突,被稱為社會利益衝突的調節器。

  我國民法的物質基礎,是我國社會主義的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的婚姻家庭關系。民法反映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和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系的本質特征和要求,通過民法對財產關系的調整,建立和維護健康有序的市場經濟法律秩序,通過民法對身份關系的調整,建立和維護健康的婚姻家庭秩序。因此,民法的基本任務,是保障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順利發展和社會主義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促進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事業的發展。

  一個國家的全部法律規則,構成一個內部井然有序的法律體系。法律體系劃分為若幹重要構成部分,每一個重要構成部分,稱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民法是我國統一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個重要構成部分。民法作為一個獨立的法律部門,有其特定的調整對象,即民法調整特定的社會關系。民法通則第二條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公民之間、法人之間、公民和法人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根據這一規定,我國民法的調整對象包括兩種社會關系,即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但我國民法不是調整全部財產關系和全部人身關系,只是調整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即發生在公民之間、法人之間、法人和公民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須說明的是,我國民法調整的民事關系的主體,除公民(自然人)、法人外,還有不具備法人資格的其他組織。

  可見,我國民法是調整平等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的法律規則的總稱。所謂“調整”,是指運用民法的基本原則和各項具體規定,對現實生活中發生的屬于民法調整範圍的各種財產關系和人身關系,分別予以確認、保護、限制、制裁,以便使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活動能夠遵循民事法律法規的規定,能夠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和國家利益,保障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民法與經濟法都是調整經濟關系(財產關系)的法律部門,因此容易被混淆。改革開放初期,我國法學界曾經發生過民法學與經濟法學的論爭,焦點即在如何正確劃分民法與經濟法的界限。直到民法通則的頒布,才從立法上解決了這個問題。在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上王漢斌同志《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草案)的說明》中,專門談到這一問題。他說:“民法主要調整平等主體間的財產關系,即橫向的財產、經濟關系。政府對經濟的管理,國家和企業之間以及企業內部等縱向經濟關系或者行政管理關系,不是平等主體之間的經濟關系,主要由有關經濟法、行政法調整。”這就指明了民法所調整的財產關系,主要是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亦即所謂橫向的經濟關系。這種財產關系,主要是商品所有者之間以貨幣為媒介進行的商品交換和勞務提供,價值規律起著作用,因而具有平等、自願、等價有償等特征。經濟法所調整的財產關系或者經濟關系,主要屬于縱向的財產關系或經濟關系。這種財產關系往往是基于國家對經濟的管理,而發生在國家與企業或個體生產者之間,因而具有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命令與服從的行政隸屬性特征。民法除調整經濟關系外,還調整人身關系,這與經濟法只調整經濟關系是不同的。

  行政法是指現代國家據以實施國家行政管理的法律規則的總稱。行政法的調整對象是國家行政管理機關在行使國家行政管理職能中彼此之間,以及國家行政管理機關與公民、法人、其他組織之間發生的社會關系,其中也包括某些財產關系。作為行政法調整對象的財產關系,具有下面的特征:其一,雙方當事人中至少有一方是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當事人的法律地位不是平等的,屬于一種管理與被管理、監督與被監督、命令與服從的行政隸屬關系;其二,這類財產關系的發生取決于國家行政管理機關的命令或指令,無須征得被管理、被監督一方的同意;其三,這類財產關系通常是無償的,不具有商品交換的性質。可見,民法與行政法是截然不同的法律部門。

  勞動法是調整勞動關系和由勞動關系而產生的勞動保險、勞動福利等社會關系的法律規則的總稱。勞動法的調整對象中也包括某些財產關系,如職工的工資、勞動保險金、福利待遇等。我國在改革開放前的勞動關系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企業和集體所有制企業與職工之間的關系,具有計劃經濟的特征。改革開放以來,國家推行勞動管理體制的改革,勞動關系的基礎是勞動合同關系。單就作為勞動法調整對象的基礎關系的勞動合同關系而言,與民法有極密切的聯系,例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勞動合同關系的發生取決于雙方的意思表示,須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等價有償的原則等。但是,由于國家實行社會主義的勞動政策,特別著重勞動者就業和選擇職業的權利、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休息休假的權利、獲得勞動安全衛生保護的權利、接受職業技能培訓的權利、享受社會保險和福利的權利、參加和組織工會的權利等的保障,使勞動合同關系區別于民法合同關系,使勞動法區別于民法。當勞動合同關系發生糾紛時,應當首先適用勞動法的有關規則,關于勞動法沒有規定的事項,則應適用民法關于合同關系的規定。可見,勞動法中關于勞動合同關系的法律規則,具有民法的特別法的性質。

  所謂平等原則,指在民事活動中一切當事人法律地位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對方。平等原則在現行法上的根據,首先是民法通則第三條的規定:當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地位平等。其次是合同法第三條的規定:合同當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

  平等原則,最集中地反映了民事法律所調整的社會關系的本質特征,是民事法律區別于其他部門法的主要標志,也是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關系當事人的必要前提條件。鑑于我國在實行計劃經濟體制時期,靠隸屬關系組織生產和供應,改革開放以來也曾發生過強者強迫弱者服從自己意志,簽定所謂霸王合同的現象,因此法律明文規定平等原則,有其重要意義。平等原則的含義是,參加民事活動的當事人,無論是自然人或法人,無論其法人的類別,無論其所有制性質,無論其經濟實力強弱,在法律上的地位一律平等,任何一方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同時法律也對雙方當事人提供平等的法律保護。須特別注意的是,平等原則所要求的平等,非指經濟地位上的平等或經濟實力的平等,而是“法律地位”的平等;此法律地位平等,是法律對民事活動當事人的基本要求,應貫徹民事活動之始終。

  所謂合同自由原則,指參加民事活動的當事人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享有完全的自由,按照自己的自由意思決定締結合同關系,為自己設定權利或對他人承擔義務,任何機關、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合同自由原則在現行法上的根據,首先是民法通則第四條的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願的原則。其次是合同法第四條的規定:當事人依法享有自願訂立合同的權利,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非法幹預。

  合同自由不僅是民法的基本原則,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原則。沒有合同自由,就沒有真正的民法和真正的市場經濟。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合同自由原則雖受到一定的限制,但仍是民法的基本原則。我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談不上當事人的合同自由。自改革開放以來,適應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要求,合同自由已為法律所認可。合同自由原則的含義,包括當事人自由決定是否締結合同關系,同誰締結合同關系,以及決定合同關系的形式和內容,不受非法幹預。應當說明的是,現代民法上的合同自由,不同于十九世紀資本主義國家所實行的自由放任主義,是在法律允許範圍內的自由,並非不受限制的自由。不允許濫用合同自由以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益。出于保護消費者、勞動者利益和保護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法律往往對生產者、經營者和企業一方的合同自由予以某種限制。

  所謂公平原則,指民事法律行為內容的確定,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由當事人一方或第三方確定民事法律行為內容的,其確定只在符合公平原則時,始得對他方當事人發生效力。公平原則在現行法上的根據是民法通則第四條的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的原則。合同法第五條的規定:當事人應當遵循公平原則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民法公平原則,主要是針對合同關系而提出的要求。是當事人締結合同關系,尤其是確定合同內容時,所應遵循的指導性原則。公平的含義是,合同關系的當事人在利害關系上應當大體平衡。現代民法設立公平原則的目的,在于對市場交易的合同關系,要求兼顧雙方的利益,並為法院判斷具體的合同關系應否受法律保護,樹立判斷基準。只有符合公平原則的合同關系,才被法院認可,才受法律保護。顯失公平的合同關系,當事人可以請求法院和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撤銷。

  誠實信用原則,簡稱誠信原則,這一原則要求民事活動的當事人在行使權利和履行義務時,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道德準則。誠信原則在現行法上的根據是民法通則第四條的規定: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合同法第六條的規定: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條規定:經營者與消費者進行交易,應當遵循誠實信用的原則。

  誠實信用為市場經濟活動中的道德準則。它要求一切市場參加者符合于“誠實商人”或“誠實勞動者”的道德標準。應在不損害他人利益和社會公益的前提下,追求自己的正當利益,絕不允許通過損害對方、損害他人和損害社會公共利益,謀取自己的利益。目的是在當事人之間的利益關系和當事人與社會之間的利益關系中實現平衡,並維持市場經濟的道德秩序。特別應說明的是,誠實信用原則性質上屬于授權條款。因為社會生活極度復雜,並不斷變化,立法機關難以對社會生活中的各種關系和案件都制定具體規則,當出現立法當時未預見的新情況、新問題和法律上沒有具體規定的新型案件時,法院可直接適用誠實信用原則裁判,直接調整當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這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原則。

  所謂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原則,指民事法律行為的內容及目的不得違反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這一原則在現行法上的根據是民法通則第七條的規定:民事活動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民法通則第五十八條的規定:民事行為違反社會公共利益的無效。合同法第七條的規定:當事人訂立、履行合同,應當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擾亂社會經濟秩序,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我國法律上的“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經濟秩序”,相當于外國法律上的“公共秩序”,我國法律上的“社會公德”,相當于外國法律上的“善良風俗”。

  公共秩序和善良風俗,合稱公序良俗,是現代民法一項重要的基本原則。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有維護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一般道德秩序的功能。因立法當時不可能預見一切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益和道德秩序的行為而作出詳盡的禁止性規定,故設立公序良俗原則,以彌補禁止性規定之不足。公序良俗原則,性質上為授權條款。目的在于,遇有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益和社會道德秩序的行為,而又缺乏相應的禁止性法律規定時,法院可直接適用公序良俗原則判決該行為無效。

  所謂禁止權利濫用原則,指一切民事權利之行使,不得超過其正當界限,行使權利超過其正當界限,則構成權利濫用,應承擔侵權責任。禁止權利濫用原則在現行法上的根據,是憲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權利的時候,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權利。因此,禁止權利濫用是我國憲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也當然是我國民法上的一項基本原則。按照這一原則,一切公民和法人在行使民事權利時,均負有不得超過其正當界限,即不得濫用其權利的義務。違反這一義務,例如以損害他人為目的而行使權利,或者行使權利所獲得的利益微小而造成他人重大損害,即構成權利濫用,應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民事主體制度,規定參加民事生活所必須具備的法律資格,這就是自然人和法人。自然人是指具有血肉之軀的人類,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自然人叫公民。自然人是民法上的主體資格,公民是公法上的主體資格。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是指法律賦予自然人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自然人的民事行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過自己的行為取得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法律資格。現代民法認可一切自然人,不分民族、種族、政治態度、宗教信仰、財產多寡、文化水準、性別年齡,具有平等的民事權利能力。我國民法通則第九條規定:自然人從出生時起到死亡時止,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第十條規定:自然人的民事權利能力一律平等。考慮到嬰兒不可能自己實施民事行為,幼兒和兒童缺乏意識能力和社會經驗,不理解自己行為的後果,自己實施民事行為可能損害自己和家人的利益,因此民法設立民事行為能力制度。按照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至十四條的規定,自然人滿18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實施民事行為。16歲以上不滿18歲,以自己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有完全行為能力。不滿10歲的未成年人為無行為能力人,10歲以上的未成年人為限制行為能力人,實施民事行為應當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法人是與自然人對應的另一類民事主體,是一種社會組織體。社會組織體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被法律賦予法人資格,可以自己的名義參加經濟活動,享有民事權利並承擔民事義務。民法通則規定的法人,分為企業法人與非企業法人,企業法人指具有法人資格的各種公司和營利性經濟組織;非企業法人包括機關法人、事業單位法人和社會團體法人。一個國家機關,在國家政治生活中是國家權力的執掌者,是公法上的主體。但在參加經濟生活,如採購辦公用品、修建辦公大樓,與供應商或建築公司訂立買賣合同或建設工程合同時,則是作為民事主體,稱為機關法人。企業法人是最主要的市場主體,如果放任企業法人任意設立或任意消滅,將嚴重損害交易對方的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因此民法規定企業法人必須具備法定條件並經登記取得法人資格,企業法人的消滅必須進行清算。

  民事主體取得權利和承擔義務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須通過自己的行為。例如訂立合同,訂立遺囑,設立公司,以及結婚、收養等。民法分別規定各種行為的成立條件、生效條件和法律後果,這就是民事行為制度。只有符合法律條件的行為,才能夠發生當事人所希望的法律後果。例如,合同的成立須符合成立條件,合同的生效須符合生效條件。合同法第五十二條直接規定某些合同無效,第五十三條、第四十條直接規定某些合同條款無效,第五十四條規定某些合同屬于可撤銷合同,受損害方可以請求法院和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或撤銷。至于哪些合同應當規定為無效合同,哪些合同應當規定為可撤銷合同,標準在于看合同內容是直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或者僅僅損害相對方當事人的利益。直接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合同和合同條款,應當由法律直接規定為無效。合同內容僅僅損害相對方當事人的利益,則應當規定為可撤銷,賦予相對方當事人撤銷權。相對方當事人基于種種考慮,可以通過撤銷權的行使,變更或者撤銷該合同;也可以放棄撤銷權,使該合同成為有效合同。

  鑑于民事主體不可能親自進行所有的民事行為,例如簽訂合同不妨委託他人代理,因此產生代理制度。按照代理制度,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由被代理人作為合同當事人直接享有權利和承擔義務。借助于代理制度,民事主體尤其是企業法人可以不受地域的限制,在全國市場和國際市場開展業務。代理人在授權範圍內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稱為直接代理;以自己的名義實施民事行為,稱為間接代理。我國民法通則所規定的代理,要求“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屬于直接代理。合同法關于行紀合同以及第四百零二條、第四百零三條參考英美法和國際公約,規定了間接代理。

  社會生活中,各人追求自己的利益,難免發生利益衝突。法律上認為合理正當的利益,便給予認可和保護,這就是民事權利。民事權利,意味著受法律保護的利益。民事權利所包含的利益,可以分為財產利益和非財產利益。因此,民事權利可以分為財產權和非財產權兩大類。非財產權,指與民事主體的人格和身份不可分離的權利,可再分為人格權和身份權。人格權,是自然人對自己的生命、身體、健康、自由、名譽、姓名、肖像、隱私等人格利益所享有的權利。法人對自己的商譽和名稱也享有人格權。身份權是自然人在婚姻家庭關系上的權利。財產權指具有財產價值的民事權利,可以再分為物權、債權、知識產權和繼承權。物權,指直接支配有形財產(如房屋、汽車、彩電)的權利,性質上屬于支配權。所有權是最典型、最完全的物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土地使用權是不完全的物權。所有權包含對所有物使用價值和交換價值的支配。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屬于擔保物權,只是對標的物交換價值的支配,即在所擔保債務到期不能清償時,以變賣標的物的價款抵償。土地使用權屬于用益物權,只是對標的物使用價值的支配,即對標的物佔有、使用和收益。債權是指請求相對人為某種行為(如交貨、付款、提供服務)的權利,性質上屬于請求權。合同關系上的權利,就是最典型的債權。例如,買賣合同關系上,需方的權利就是請求供方交貨;供方的權利就是請求需方付款。知識產權,指支配知識財產的權利,包括專利權、商標權和著作權。繼承權指取得遺產的權利。

  由物權、債權、知識產權、繼承權、人格權和身份權構成一個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民法分別就各種民事權利的產生、變更、移轉、消滅設置具體規則,分別構成各種民事權利制度。即物權法規定物權;債權法規定債權;知識產權法規定知識產權;繼承法規定繼承權;婚姻家庭法規定身份權。人格權屬于自然人人格的內容,因此規定在民事主體制度的自然人一章。

  對各種侵害民事權利的行為進行制裁和對受害人予以救濟的法律形式和規則,構成民事責任制度。民事責任,主要包括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按照這一規定,違約責任實行嚴格責任原則,只要違反合同,即應承擔違約責任。要求免責,須證明有免責事由。例如,證明因不可抗力導致違約,或者證明合同中有免責條款,均可獲得免責。民法將損害他人人身、財產依法應承擔民事責任的違法行為,稱為侵權行為。侵權行為再分為一般侵權行為與特殊侵權行為。按照民法通則第一百零六條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規定,一般侵權行為實行過錯責任原則,特殊侵權行為實行嚴格責任原則。按照過錯責任原則,以加害人有過錯(故意、過失)為承擔責任的條件,沒有過錯不承擔責任。按照嚴格責任原則,不以過錯為承擔責任的條件,加害人不能通過證明自己沒有過錯而獲得免責。加害人要求免責,須證明有免責事由。例如交通事故造成他人損害,加害人即使證明自己沒有過錯也不能獲得免責。但如果證明損害的發生出于受害人故意,即可免責。如果證明受害人對于損害的發生有過失,法院可以依據民法通則第一百三十一條關于過失相抵的規定,減輕加害人的責任。民事責任的實質,是法律強制加害人向受害人支付一筆金錢以填補受害人所受損害,因此損害賠償金額應以實際發生的損害為限,即所謂“損害多少賠償多少”,不允許受害人獲得超過實際損害的賠償金。鑑于80年代中期開始發生了假冒偽劣和缺斤短兩等故意損害消費者利益的社會問題,因此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九條規定了“雙倍賠償”制度,成為民事責任制度的一個例外。

  所謂時效制度,指權利不行使的事實狀態在法定期間持續存在,即產生與該事實狀態相應的法律效果的法律制度。時效制度有穩定法律秩序的作用。因為某種權利不行使的事實狀態長期存在,必然在此事實狀態基礎上發生種種法律關系,時過多年之後,如果允許原權利人行使權利,勢必推翻多年以來以此事實狀態為基礎所形成的各種法律關系,造成經濟秩序的混亂。因此,實行時效制度,使該不行使權利的人喪失其權利,以維護法律秩序的穩定。時效制度的另一重要作用,是作為證據之代用。因為有民事權利而長期不行使,必至證據消滅,證人死亡,經過多年之後提起訴訟,當事人難以舉證,法庭難以認定事實。因此,實行時效制度,凡時效期間經過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即使不行使權利的權利人喪失權利,可以避免當事人舉證和法庭調查、認定證據的困難。民事時效,分為訴訟時效和取得時放兩種。我國民法通則規定了訴訟時效,未規定取得時效。取得時效制度應當規定在物權法。按照民法通則的規定,普通時效期間為2年,特別時效期間為1年,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起計算。

  民法以適用于一般的民事關系或者特殊的民事關系為標準,分為普通民法與特別民法。前述各項民事制度,是適用于整個民事生活和整個市場的共同規則,因此屬于普通民法。僅適用于特別民事關系或特殊市場的法律規則,屬于特別民事制度,例如公司制度、票據制度、海商制度、保險制度、證券制度等,應規定于各民事特別法。我國現在的民事特別法有:公司法、票據法、證券法、海商法、保險法、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

  在大陸法國家,民法典為民法最主要的法源。它包羅民法規則之大部分,居于民事基本法的地位。我國尚未制定民法典,居于民事基本法地位的是民法通則。民法通則既不是民法典,也不同于民法典的總則編。它包括九章一百五十六條,即第一章基本原則;第二章公民(自然人);第三章法人;第四章民事法律行為和代理;第五章民事權利;第六章民事責任;第七章訴訟時效;第八章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第九章附則。民法通則中也有非民法規則,如第四十九條、第一百一十條規定了法人代表人的行政責任和刑事責任。第八章為衝突規範,本應屬于國際私法。

  相對于民事基本法而言,民事單行法屬于民事特別法。現行單行法有:屬于民法典債權編內容的合同法;擔保法中關于保證和定金的規定,屬于民法典的債權編,而關于抵押權、質權和留置權的規定,屬于民法典的物權編;屬于民法典親屬編內容的,有婚姻法、收養法;屬于民法典繼承編內容的,是繼承法;屬于商事法性質的民事特別法,有海商法、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證券法等。

  由國務院制定的民事法規,亦為民法之構成部分。如國務院1989年制定的國內航空運輸旅客身體損害賠償暫行規定。

  行政法律法規中也往往包含了民法規則,也屬于現行民法之構成部分。如產品質量法的第四章關于瑕疵擔保責任和產品責任的規定,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四章關于房地產交易的規定,均屬于民法規則。再如國務院1991年制定的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其中第六章損害賠償,屬于民法規則。

  我國進行經濟體制改革是從發展市場交易開始的,當時的一個口號叫“搞活流通”,調整市場交易關系的法律較早受到重視,導致現行民法立法體系中,調整市場交易關系的法律法規(例如合同法、海商法愛遊戲app官網、證券法、保險法),相對而言要完善一些,而調整財產歸屬關系的物權法,未受到應有的重視,明顯薄弱和滯後。至今缺乏關于物權的基本規則、基本制度。例如區分動產和不動產的準則、不動產物權和動產物權發生、變更與消滅的基本規則、物權保護的原則和制度、關于土地使用權的基本規則、關于高層建築區分所有權的基本規則,以及善意取得制度、取得時效制度等。由于基本規則的缺乏,致現行擔保法也難以發揮其作用。90年代以來中國經濟學界一再討論的所謂“企業產權界限不清”、“國有資產流失”等嚴重社會問題,均與未及時制定完善的物權法,致社會生活中缺乏規範財產歸屬關系的基本規則有關。再如調整婚姻家庭關系的規則,雖有婚姻法和收養法,但缺乏若幹重要的制度,如親屬制度、婚姻無效制度、親權制度、婚生子女確認制度、非婚生子女認領制度等。

  現行民事法律法規,多數是改革開放初期制定的,由于受舊的經濟體制和舊的民法理論的影響,導致若幹不適當的法律規則的存在。例如,現行法律法規及實務混淆物權變動與基礎關系的生效,如房屋買賣未辦產權過戶手續,認定買賣合同無效;設定抵押權未辦抵押登記,認定抵押合同無效,嚴重不利于保護交易秩序和當事人合法權益。再如,普通訴訟時效期間,大陸法國家一般都比較長,而我國民法通則規定為2年,不利于保護債權人(尤其是銀行)的利益。例如向銀行借款幾十萬、幾百萬,僅僅經過2年,借款合同書墨蹟未幹,當事人和證人均健在,就以時效期間經過為由使債務人免責,無論如何是說不過去的,也是違背訴訟時效制度本質的。

  我國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建立全國統一的大市場,有必要對市場進行宏觀調控和適當限度的管理。但民事法律法規關系到公民和企業的民事權利義務的享有和負擔,關系到市場規則的統一,依其性質不應由行政部門和地方政府規定。但現在行政部門通過制定規章、地方政府通過制定地方規章,限制公民和企業的權利、加重公民和企業負擔及對市場交易設置各種限制和障礙的現象,仍很普遍。例如,一些行政部門規定房屋出租、房屋買賣合同,按照標的物評估價值收取登記費。一些地方規定設定抵押權辦理抵押登記時,按照標的物評估價值收取登記費,甚至規定登記一次,有效期一年,期滿再登記再收費。一些地方規定許多合同實行強制公證,未經公證不生效,並按照標的物評估價值收取公證費。

  依據法律發展史,法律的發展軌蹟,是由習慣法進到成文法,再進到法典法。人類歷史上,先後發生過三次民法典編纂熱潮。第一次是發生在6世紀的羅馬法編纂,產生了羅馬法大全;第二次是發生在19世紀的歐洲民法典編纂熱潮,產生了以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瑞士民法典等為代表的一大批著名的民法典;第三次民法典編纂熱潮是從本世紀90年代開始,產生了1992年的新荷蘭民法典、1994年的俄羅斯民法典、1994年的蒙古民法典、1996年的越南民法典、1996年的哈薩克斯坦民法典、1996年的吉爾吉斯斯坦民法典、1998年的土庫曼斯坦民法典等。據統計,現在世界上有113個國家有民法典。其中,歐洲32國,南北美洲24國,非洲34國,亞洲23國。此外,還有若幹國家正在制定民法典。值得注意的是,1989年的歐洲議會已提出制定一部歐洲民法典的要求。依照歐洲議會的兩個決議,1996年的歐洲合同法原則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將來要納入該歐洲民法典。即使實行判例法制度的美國和加拿大,也有若幹個州制定了自己的民法典,如加利福利亞民法典和魁北克民法典。可見,制定民法典是現代法治的一個共同經驗。我國民事法律制度的完善,也應當通過制定民法典來實現。

  十五大報告已經確定要在2010年建成具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按照構想,這個法律體系應當是一個金字塔形的結構,最上層是作為國家根本大法的憲法;其次是民法、刑法、民訴、刑訴等各基本法;再其次是各特別法;下面則是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其中,憲法和民法、刑法、民訴、刑訴等基本法應當制定成文法典。迄今, 憲法、刑法、刑訴法、民訴法均已制定了成文法典並在八屆全國人大期間進行了修訂,惟獨民法未制定法典,只有一個民法通則和各單行法。雖說民法通則及各民事單行法,在保障公民和企業的民事權利、規範市場交易秩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極其重大的作用,但民法通則畢竟不能起到民法典的作用,許多重要的、基本的民法制度欠缺,這種情況不能適應市場經濟和社會生活的要求。中國要建設法治國家,當然要制定自己的民法典。制定一部既符合我國改革開放和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實際,又符合法律發展潮流的,與國際社會相溝通的、完善的、現代化的民法典,是我們現在所面臨的重大立法任務。

  1.我國經過20年的經濟體制改革,已經從計劃經濟轉到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軌道,市場經濟的發展已經達到相當的規模,各種市場均已形成,如生產資料市場、消費品市場、勞動力市場、房地產市場、證券市場、期貨市場、技術市場等等,各種經濟關系、各種社會問題大體上都表現出來了。2.改革開放以來的民事立法已經為制定民法典提供了基礎和經驗,我們已經有民法通則、合同法、擔保法、婚姻法、收養法、繼承法,以及公司、票據、海商、保險、證券法和知識產權法等民事(民商)單行法。3.民事審判有了相當的發展,各級法院建立了民事審判庭、經濟審判庭、知識產權審判庭、房地產審判庭等民事法庭,審理各類民事案件,有了一支人數眾多的民事法官隊伍,其中一部分法官已經具有了較高的法律素質,民事審判工作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實踐經驗,已經積累了一批司法解釋和判例。4.民法教學和理論研究已有相當發展,培養和造就了一大批民法立法、司法、律師實務和理論人才,對民法在當代的發展趨勢和主要變革已大體掌握,對我國社會生活中的各種社會問題和法律問題已有相當的了解,為起草民法典做了理論準備。5.特別是十五大報告已經確定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和基本的經濟政策,為制定民法典奠定了經濟制度和經濟政策上的基礎。因此,我們可以說,當前制定民法典的條件已經具備。

  制定民法典首先要決定採取什麼樣的立法體例和法典結構。各國制定民法典,有民商分立與民商合一兩種體例。所謂民商分立,指在民法典之外,再制定一部商法典。19世紀進行民法典編纂的國家,如法國、德國、日本、西班牙、葡萄牙、荷蘭、比利時,均有民法典和商法典,其中商法典為民法的特別法。所謂民商合一,是20世紀進行民法典編纂的國家所採取的立法體例。如瑞士、泰國、意大利、俄羅斯、匈牙利、荷蘭等。民商合一的主要論據是:其一,近代商法典的前身是中世紀歐洲商人團體的習慣法,即商人法。但現在所謂商人這個特殊的階層已不存在,甚至特殊的商行為也失去其特殊性。例如票據制度、保險制度等過去僅商人利用的制度現今已普及于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為全社會的人所利用。其二,即使在民商分立的國家,也難以確立劃分民事行為與商事行為的嚴格界限,有的國家只是以民事法庭和商事法庭的管轄來劃分,有很大的任意性,因而民法典與商法典的並存導致法律適用上的困難和混亂。我國清末進行法制改革,本採民商分立,分別起草民法典和商法典。至國民政府制定民法典,改採民商合一。新中國建立後,迄今仍堅持民商合一。現行民法通則,以及新頒布的合同法均為典型的民商合一的立法。海商法、公司法、票據法、保險法、證券法等,均屬民事特別法。可見我國立法屬于民商合一的立法體例。民商合一的實質是將民事生活和整個市場所適用的共同規則和共同制度集中規定于民法典,而將適用于局部市場或個別市場的規則,規定于各民事特別法,如公司、票據、證券、海商、保險等法。民商合一並非輕視商法,它所反映的正好是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民法與商法的融合,即學者所謂“民法的商法化”。因此,制定民法典應繼續堅持民商合一的立法體例。

  各國民法典的結構,分為兩種結構模式。一是法國式,即法國民法典所採結構,分為三編:第一編人,包括婚姻家庭法;第二編財產及對于所有權的各種限制,包括財產分類、所有權和用益物權;第三編取得財產的各種方法,包括繼承法、合同法、侵權行為法、擔保物權和時效制度。二是德國式,即德國民法典所採結構,分為五編:第一編總則、第二編債權、第三編物權、第四編親屬、第五編繼承。學者通說,認為德國式五編制優于法國式三編制。20世紀制定民法典的國家大多數採五編制或者以五編制為基礎稍作變化。德國式五編制的特點在于著重法律規則的邏輯性和體系性,法律有嚴謹的邏輯性和體系性,便于法官的正確適用,易于保障法制統一和裁判的公正。著重法律的邏輯性和體系性,也便于公民學習和掌握法律。民法典作為社會的法制基礎,保障民主、人權的基石,公民和企業的行為準則,公民學習法律的教科書,其邏輯性和體系性很重要。因此,制定民法典應當著重法律規則的邏輯性和體系性,以採德國式五編制結構為宜。

  民法所調整的社會關系分為兩大類,即經濟生活關系和家庭生活關系。與此相應,民法規則也分為兩大類,即財產法和身份法。財產法再分為物權法、債權法、繼承法和知識產權法,而身份法僅指親屬法。民法屬于權利法,物權法規定物權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債權法規定債權,繼承法規定繼承權,知識產權法規定知識產權,親屬法規定親屬權。人格權屬于民事主體資格應有內容,應與主體資格一並規定。物權、債權、繼承權和知識產權性質上屬于財產權,人格權和親屬權性質上屬于非財產權,再由財產權與非財產權構成一個完整的民事權利體系。

  考慮到德國式編制體例的特點在于著重法律的邏輯性和體系性,並考慮到德國民法典的編制體例及所確立的概念、原則、制度、理論體系和民事權利體系,實際上已經為我國民事立法、司法實務和學術界所接受,現行民法通則的章節安排、所使用的概念術語及所確立的民事權利體系,已經借鑑了德國民法典的立法經驗。因此,建議以現行民法通則為基礎並著重參考德國式五編制體例,設計民法典結構。

  民法典分為七編:第一編總則;第二編物權;第三編債權總則;第四編合同;第五編侵權行為;第六編親屬;第七編繼承。

  1.以民法通則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七章和第九章的規定為基礎,設計民法典的總則編。考慮到人格權為民事權利主體資格應有內容,如單獨設編條文畸少而與其他各編不成比例,且對人格權的尊重和保護重在內容而不在于是否單獨設編,因此人格權不宜單獨設編,應將民法通則第五章第四節關于人格權的規定納入總則編自然人一章。

  2.以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一節的規定和現行擔保法關于擔保物權的規定為基礎,設計民法典的物權編。關于擔保物權,各國民法典有規定在物權編的,也有規定在債權編的,考慮到擔保物權的權利性質及其成立的法定性,應與用益物權一並規定在物權編。

  3.考慮到本世紀以來市場經濟和科學技術的巨大發展,產生了各種新的交易形式和新的合同類型,產生了各種新的危險和新的侵權行為類型愛遊戲app官網,導致債權法內容極大膨脹,而與其他各編不成比例,因此建議以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二節債權和第六章民事責任的規定為基礎,參考九十年代的幾部新民法典的經驗,設計民法典的債權總則、合同和侵權行為三編,並以債權總則編統率合同編和侵權行為編。

  4.以民法通則第五章第四節第一百零三條、一百零四條、一百零五條的規定和現行婚姻法、收養法的規定為基礎,設計民法典的親屬編,並將民法通則第二章第二節規定的監護制度作為親屬編的一章。

  6.知識產權為重要的民事權利,現行民法通則第五章第三節作了規定,但考慮到現行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已構成一個相對獨立的知識產權法體系,並考慮到知識產權法具有變動性,不宜規定在民法典。因此,民法典不設知識產權編,而以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作為民法典外的民事特別法。 7.民法通則第八章涉外民事關系的法律適用仙蹤林19歲RAPPER潮水偷軌,性質上屬于國際私法,考慮到20世紀以來單獨制定國際私法法典已成為共同趨勢,及我國國際私法學界對單獨制定法典已形成共識,因此不宜在民法典設編,建議在民法典之外另行制定國際私法法典。